承保机构 : 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委任保险代理商 :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突如其来的意外,不单会为受保人及其家人带来精神压力,更会造成经济上的沉重负担。「更贴心」综合意外附加保障(「此附加保障」)1为受保人提供全面的意外保障。此附加保障可于基本计划保障年期内每年续保,并可续保至受保人65岁,惟续保保费并非保证,并将按续保时之保费费率计算。
保障及利益摘要
若受保人于65岁前及基本计划保障年期内因意外受伤或身故,可获得赔偿如下: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百份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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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意外死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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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照附表 - 意外身故或失肢赔偿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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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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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2. | 暂时完全伤残 | 每周1% |
3. | 暂时局部伤残 ﹝第4及5项赔偿最长为52个星期﹞ |
每周0.25% |
4. | 永久完全伤残 ﹝此赔偿于第4、5项赔偿达52个星期后给付﹞ |
每月 1% ﹝以100个月为限﹞ |
5. | 住院赔偿 | 每周 1% ﹝以20个星期为限﹞ |
6. | 医疗开支赔偿 ﹝包括中医及跌打,每一伤害赔偿最高为港元 1,000/美元125或保险金额之0.5%,以较低者为准﹞ |
每宗意外最高可达3% |
*在任何情况下,于同一次伤害累计上列第1项应付之意外死伤赔偿百分比将不能超过100%。
双倍赔偿
若受保人在下列情况下遭受损伤,则上述第1至6项的赔偿,将会以双倍给付
- 作为一个购票乘客,于行驶在固定陆上路线之非航空公共交通工具内;或
- 在升降机厢内﹝矿场及任何营建工地之升降机除外﹞;或
- 在发生火灾的戏院、酒店或其他公共建筑物内,且受保人于起火当时已在该建筑物内。
- 在下列的情况下,此附加保障将自动失效:(1)当此附加保障到期;或(2)当基本计划失效;或(3)根据基本条款所列明,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足保费;或(4)受保人年满65岁后之首个保单周年日;或(5)当意外死伤总给付金额达保险金额的100%;或(6)当永久伤残赔偿之任何索偿经香港人寿确认及支付。香港人寿保留可随时终止此附加保障之权利,惟须于30日前以书面通知保单权益人。
若受保人转换职业或职务,而根据香港人寿的规定,新职业或职务的危险程度被界定为较在投保申请书或其后批注内所载的职业或职务为高,则保单权益人及/或受保人须即时以书面通知香港人寿有关转变,香港人寿会按情况适当调整保费,并收取由受保人转换职业或职务的日期起计算的保费差额。
此附加保障之保障范围并不包括由于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或因完全或部份之关系而导致之索偿:
- 不论当时神智是否清醒,受保人自致之伤害或自杀;
- 宣布或不宣布之战争或任何战事、侵略、民事骚乱、暴动或任何类似战争行动;
- 在宣布或不宣布之战争或任何类似战争期间,或镇压叛乱时,参与军役执行任务;
- 抵触或企图抵触法律、拒捕或参与任何争执或殴斗;
- 参与 (a) 任何类别的赛车或赛马;(b) 专业运动;(c) 涉及使用呼吸器具之潜水活动;(d) 除作为购票乘客乘搭商业航机外之任何飞行或航空活动;
- 受酒精或药物影响而导致之伤害;
- 不论有意或无意服用或吸入毒药、瓦斯或浓烟;
- 患病或受感染(因意外所造成的伤痕或伤口而受感染者除外),包括丧失免疫能力病毒(HIV)感染及/或其有关之疾病包括爱滋病(AIDS)及/或因爱滋病(AIDS)引发之任何并发症;
- 分娩、怀孕、流产或人工流产。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百份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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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丧失生命 | 100% |
2. | 丧失一眼或双眼视力 | 100% |
3. | 丧失一肢或两肢或丧失其功能 | 100% |
4. | 丧失说话能力及失聪 | 100% |
5. | 失聪﹝一耳/双耳﹞ | 25% / 75% |
6. | 丧失说话能力 | 50% |
7. | 丧失眼球之晶体﹝一眼/双眼﹞ | 50% / 100% |
8. | 丧失任何一手四指及拇指或丧失其功能﹝右手/左手﹞ | 70% / 50% |
9. | 丧失任何一手四指或丧失其功能﹝右手/左手﹞ | 40% / 30% |
10. | 丧失任何一手拇指或丧失其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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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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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 | |
11. | 丧失任何一手手指或丧失其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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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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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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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 | |
12. | 丧失任何一脚脚趾或丧失其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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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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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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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13. | 腿骨或膝盖骨骨折并证实不能愈合 | 10% |
14. | 任何一腿畸短5厘米或以上 | 7.5% |
注:
若受保人习惯使用左手,香港人寿会以上表右手、左手互换计算赔偿。
风险
汇率风险
若此计划的保单价值及保费以美元计算,所有利益价值亦会以美元发放。若以港元收取利益价值,有关金额将根据在保单利益发放时由香港人寿所订的美元兑港元的汇率计算。由于汇率可能出现波动,如美元兑港元大幅贬值,保单的利益价值(以港元计算)则可能大幅降低;如美元兑港元大幅升值,保单的保费(以港元计算)则可能大幅增加。
发行人的信贷风险
此计划由香港人寿发行及承保。阁下的保单须承受香港人寿的信贷风险。在最坏的情况下,阁下可能损失所有已缴之保费及利益价值。
通胀风险
当检视保险计划建议书内所列出的价值时,应留意未来生活成本很可能因通胀而上调。
以上资料只作参考用途,并只适用于香港境内。有关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如以上资料及保单有任何差异,以保单为准。保单副本可应要求提供。阁下于投保前,可参阅保单内容及条款,亦可于作出任何决定前先咨询独立及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