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願醫保的常見問題

答1.是由政府(食物及衛生局)管理的個人醫療保險計劃,以鼓勵更多香港人選擇在私家醫院接受醫療服務,藉此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VHIS會訂立一些住院保險的框架,而保險公司和消費者的參與則是自願性質。

答2.產品必須受食物及衛生局認可,保險公司才可推出市場發售。而產品類型則分為「標準計劃(Standard Plan)及「靈活計劃」(Flexi Plan),初生15日至80歲人士都合資格投保,並必須保證續保至100歲。保險公司可在「標準計劃的基礎上,提供額外保障及保額,設計成不同的「靈活計劃

答3.「標準計劃」及「靈活計劃」都係食物及衛生局嘅認可產品,必須符合或高於自願醫保計劃下要求的最低產品標準。「標準計劃」嘅條款及保障是劃一嘅,並設有最低要求,例如最低保障範圍及保障額。「靈活計劃」必須提供相等於標準計劃嘅基本保障,及具彈性的附加保障,例如更大嘅保障範圍或更高保障額,以切合不同人士嘅需要。

答4.自願醫保其中一個特點係保費公開及透明度高。保險公司會根據標準保費表,每年按受保人嘅年齡而收取保費,而客戶可瀏覽本公司的網頁查閱有關標準保費表。

但喺每個保單年度內或續保嗰陣,保險公司唔可以因為受保人嘅健康狀況變化而增加附加保費率或增加個別不保項目。整體保費水平可根據醫療通脹情況同保險公司修訂保障等因素而調整。無論係「標準計劃」或 「靈活計劃」,自願醫保產品嘅保費由保險公司自由制定。

答5.

一般醫保 自願醫保
保險公司可自由設計產品條款 設有標準的保障條款
拒保投保前已有病症 必須保障投保前未知但已有病症
保證續保至指定歲數 (視乎計劃而定) 保證續保至受保人100歲
保費支出不可扣稅

可以扣稅金額上限為每名受保人每年港幣8,000

(需符合稅務條例之規定)

多數醫療保險都有賠償限額

不設終身保障限額

 

答6.大多數一般醫療保險都有終身賠償限額而且保險公司有權更改保單條款或增加保費。自願醫保不設終身保障限額,只設每年索償上限,即使投保人每年索償至金額上限,保險公司都要繼續賠到100歲亦無權收緊呢個限額。

答7.香港人壽提供之「摯健樂」醫療計劃只接受香港居民為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保單持有人必須年滿18歲,而受保人可以是保單持有人或其配偶或其子女(子女需為17歲或以下或18至25歲之全日制學生)。每張「摯健樂」醫療計劃保單,香港人壽只接受一名保單持有人。(關於扣稅安排,需符合稅務條例之規定)

答8.您需要在轉換職業後盡快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對您的保單重新核保以釐定下一個續保日之保費。

然而,本公司亦會要求保單持有人在續保時通知本公司,受保人的職業是否有別於上一個續保日(或保單生效日,如屬首次續保)。保單持有人在收到要求後有責任通知本公司相關改變。

答9.根據條款及細則之居住地是指某人士在法律上擁有居留權的司法管轄區。居住地變更包括該人士獲得新增司法管轄區的居留權或停止擁有現有司法管轄區的居留權。為免存疑,某人士若對該司法管轄區只有法律上的入境許可,而非居留權(例如留學、工作或旅遊),該司法管轄區並不可被視為該人士的居住地。因此,此情況下無需通知本公司。

除非受保人打算長期居住澳洲並取得合法之居留權後,則需盡快通知保險公司有關居住地變更,以便保險公司對您的保單重新核保以釐定下一個續保日之保費。

然而,本公司亦會要求保單持有人在續保時通知本公司,受保人的居住地是否有別於上一個續保日(或保單生效日,如屬首次續保)。保單持有人在收到要求後有責任通知本公司相關改變。

答13.保障範圍都包括以住院或非住院形式(例如診所或醫院日間診療中心)進行的外科手術(包括內窺鏡)。

答14.如客戶買咗自願醫保計劃需要在醫院做手術/檢查(不論公立醫院/私家醫院),可要求醫院提供預計費用的數額或明細表,客戶提交至本公司後,本公司將以書面回覆預計可得賠償數額以供客戶參考。

客戶在出院後請提交醫療證明文件、醫療收據、相關的索償申請表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公司以完成申請。

答15.自願醫保沒有墊底費。但客人須於訂明診斷成像檢測保障項目中(例如︰電腦斷層掃描CT scan、磁力共振掃描MRI及正電子放射斷層掃描PET scan)分擔30%共同保險(Coinsurance),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分擔項目。

答16.自願醫保並未能指定受益人,如受保人過世賠償將給予保單持有人。

若於付款時保單持有人已過世,賠償則給予保單持有人之遺產管理人或執行人。

答17.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是指您在投保時已存在,而您當時未有為意的健康狀況,例如已有病症。自願醫保在保單生效後第四年起提供全面賠償(即按保障限額可獲100%賠償)及在首三年的等候期提供部分保障(即第一年不獲賠償、第二年可獲25% 、第三年可獲50% )。

例子:如客戶在買了自願醫保後才發現未知但已有病症,假設最高賠償金額為港幣16,000,接受手術費用為港幣18,000。
(情況一)在保單生效首年內發現未知但已有病症,客戶最後賠償金額為港幣0 (不獲賠償)
(情況二)在保單生效第二年時發現未知但已有病症,客戶最後賠償金額為港幣4,000 = (港幣16,000 x 25%)
(情況三)在保單生效第三年時發現未知但已有病症,客戶最後賠償金額為港幣8,000 = (港幣16,000 x 50%)
(情況四)在保單生效第四年或以後發現未知但已有病症,客戶最後賠償金額為港幣16,000 (100%)

 

答18.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公佈,每名受保人每年可用作扣稅的自願醫保保費「扣除」額為港幣8,000。有關扣稅安排已於2018年10月31日經立法會通過。客戶可以瀏覽食物及衛生局嘅網頁 https://www.vhis.gov.hk 了解詳情或電郵至 vhis_enquiry@fhb.gov.hk 查詢。

答19.我哋會有「保單年報表」同「自願醫保付款撮要」顯示繳交保費的紀錄,客戶可以用嚟申請扣稅。

答20.自願醫保計劃將賠償就傷病所需的醫療服務而徵收的增值稅和商品及服務稅。

答21.自願醫保計劃將賠償受保人在專科醫生建議下入住任何香港公營或私營醫院接受精神科治療被收取之合資格費用。

關於保險索償的常見問題

答1.需要,除了住院保障索償申請書及收據正本外,您還需要提供您從其他機構獲得的賠償結算表,以便我們審批賠償金額。

答2.在本公司未完成理賠審核前,您必須如期繳付到期保費,確保保單生效。如理賠申請成功批核,本公司將退回豁免期間已繳付保費。

答3.一般而言,如要申請死亡索償,您必須是保單的受益人,或者是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假如受益人是18歲以下,其合法監護人可代為申請索償。

答4.若沒有指定受益人,本公司將會根據遺產承辦書上的指示,支付死亡保險金予遺產承辦人。

答5.您需要填妥死亡索償申請表並提供死者的個人資料,同時亦須帶備以下文件︰

  1. 死亡公證書
  2. 由醫院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如在醫院身故)
  3. 由當地警方簽發並列明死因的死亡證(如並非在醫院身故)
  4. 死者的香港身份證及回鄉證/旅遊證件(如死者是香港居民)
  5. 由入境處發出的終止香港身份證確認文件(如死者是香港居民)
  6. 死者的取消戶籍證明(如死者是中國公民)
  7. 您的香港身份證及回鄉證/旅遊證件

關於保單行政的常見問題

答1.如更改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保單權益人必須填寫及簽署「更改保單資料申請書」或以書面通知,並連同最近三個月內發出之地址證明交回本公司。

答2.保單權益人必須填寫「更改保單利益申請書」的甲部及乙部及簽署有關申請書,並連同逾期未繳付的保費及保費徵費交回本公司。如保單由保費到期日起90天後復效,本公司將會收取逾期保費的利息及保費徵費,客戶可能要求提供醫療報告或自費驗身。如自動轉賬戶口已經取消,必須填寫「信用卡付款授權書/直接付款授權書」並連同有關保費交回本公司。

答3.滿期保險金/繳付保費總額將於保單滿期日/到期日起七個工作天內以支票方式給予保單權益人(適用於已遞交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