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保險代理商 :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及 永隆銀行有限公司
入息源源送上 創建豐盛未來
縱使今日如何滿足,都要為自己及家人的豐盛未來或退休作打算。「月賞您」入息保(「此計劃」)除提供長達15年的保證入息外,於入息期開始時,更一筆過派發保證獎賞,助您為日後生活作好準備。
短期供款 靈活自選
此計劃設有三種保費供款年期以供選擇,分別為3年、5年及10年1,再配以不同的累積期及入息期,靈活配合您的需要。
「月賞您」6年 | 「月賞您」10年 | 「月賞您」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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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供款年期 | 3年 | 5年 | 10年 |
累積期 | 6年 (第1至第6個保單年度) |
10年 (第1至第10個保單年度) |
15年 (第1至第15個保單年度) |
入息期 | 6年 (第7至第12個保單年度) |
10年 (第11至第20個保單年度) |
15年 (第16至第30個保單年度) |
保障年期 | 12年 | 20年 | 30年 |
每月入息2 生活無憂
您可因應個人需要自行制定保證每月入息金額,於入息期內享有保證每月入息。此外,此計劃更有機會額外提供非保證每月入息3,以提升保單潛在回報。您可選擇每月以現金提取保證每月入息及非保證每月入息3,或將其保留於保單內積存生息4。若選擇保留於保單內積存生息4,您可因應個人需要,選擇隨時提取或在保單期滿時領取。
保證獎賞 靈活運用
於入息期開始時,您可獲發一筆過的保證獎賞,讓您正式展開安穩無憂的退休生活。您可選擇作現金提取或將其保留於保單內積存生息4。
「月賞您」6年 | 「月賞您」10年 | 「月賞您」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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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獎賞 | 保證每月入息 x 12 | 保證每月入息 x 18 |
例子解說:
以「月賞您」6年為例,保費供款年期短至3年1,於第6個保單週年日可獲發保證獎賞,而於第7至第12個保單年度獲享保證每月入息及非保證每月入息3:
額外回報 運籌帷幄
週年紅利(非保證)5將有機會每年派發。於累積期內,週年紅利(非保證)5以現金形式派發,您可選擇作現金提取、保留於保單內積存生息5或抵付保費,靈活配合您的個人需要;於入息期內,週年紅利(非保證)5將全數保留於保單內積存生息5,而已派發並保留於香港人壽之週年紅利及其積存利息總值(非保證) 5將用作支付非保證每月入息3。
人壽保障 周全安心
於此計劃生效期內,若受保人不幸身故,保單受益人將可獲發總身故賠償額。
總身故賠償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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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期內 | 於首兩個保單年度: 繳付保費總額之102% 或 受保人身故當日之保證現金價值之100%(以較高者為準), 加上累積紅利及利息(非保證)5,6(如有),並扣除欠款(如有)。 由第3個保單年度起: 繳付保費總額之105% 或 受保人身故當日之保證現金價值之100%(以較高者為準), 加上累積紅利及利息(非保證)5,6(如有),並扣除欠款(如有)。 |
入息期內 | 受保人身故當日之保證現金價值之100%, 加上累積保證獎賞(如有)、 累積保證每月入息(如有)及 累積紅利及利息(非保證)5,6(如有), 並扣除欠款(如有)。 |
固定保費 盡在掌握
保費供款年期內,保費維持不變,讓您更能預算未來。
投保簡便
投保手續簡易,無須驗身。
自選附加保障7 全面配合需要
您可根據個人需要選擇於保單附加不同的附加保障7,包括豁免保費保障7及付款人豁免保費保障7,令所獲之保障更全面。
「月賞您」6年 | 「月賞您」10年 | 「月賞您」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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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供款年期 | 3年 | 5年 | 10年 |
投保年齡* | 0 (出生後15天)至65歲 | 0 (出生後15天)至60歲 | |
保單貨幣 | 港元 / 美元 | ||
保障年期 | 12年 | 20年 | 30年 |
最低保證每月入息 | 港元800 / 美元100 | ||
最高繳付保費總額 | 港元20,000,000 / 美元2,500,000 | ||
保費繳付方式 | 年繳 / 半年繳 / 季繳 / 月繳 |
*年齡指受保人的上一次生日年齡
- 如保單權益人未能在保費供款年期內的保費寬限期完結前繳付應繳保費,保單將被終止,惟須受自動墊繳保費、不能作廢及其他有關條款限制。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如保單於期滿前被終止,保單權益人可領取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如適用)可能低於繳付保費總額。
- 每月入息包括保證每月入息及非保證每月入息。
- 非保證每月入息金額並非保證,並可能不時被調整,而過往表現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實際獲發的金額可能較估計為高或低,香港人壽有權不時作出更改。
- 積存年利率並非保證,並可能不時被調整,而過往表現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實際獲發的金額可能較估計為高或低,香港人壽有權不時作出更改。
- 週年紅利及積存年利率並非保證,並可能不時被調整,而過往表現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實際獲發的金額可能較估計為高或低,香港人壽有權不時作出更改。被提取的週年紅利及/或利息將不再積存成為保單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的一部份。保單之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將相應減少。
- 累積紅利及利息指(1)已派發並保留於香港人壽之週年紅利及非保證每月入息總值(如有);及(2)任何已派發並保留於香港人壽的週年紅利、保證獎賞、保證每月入息及非保證每月入息用作積存生息之利息總值之總額。
- 只接受被界定為標準級別之客戶。投保自選附加保障必須符合附加保障之投保年齡限制及按一般核保程序進行,並可於投保此計劃時或每個保單週年日選擇附加。附加保障將會在此計劃終止時同時被終止。有關各附加保障之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
風險
匯率風險
若此計劃的保單價值及保費以美元計算,所有利益價值亦會以美元發放。若以港元收取利益價值,有關金額將根據在保單利益發放時由香港人壽所訂的美元兌港元的匯率計算。由於匯率可能出現波動,如美元兌港元大幅貶值,保單的利益價值(以港元計算)則可能大幅降低;如美元兌港元大幅升值,保單的保費(以港元計算)則可能大幅增加。
流動性風險 / 長期承諾
此計劃的設計是供持有至滿期日/到期日。閣下若在滿期日/到期日前終止保單,或會損失已繳之保費。
閣下應全數繳付此計劃的整個保費繳付期內之保費。若停止繳付保費,可能會導致保單失效及損失已繳之保費。
發行人的信貸風險
此計劃由香港人壽發行及承保。閣下的保單須承受香港人壽的信貸風險。在最壞的情況下,閣下可能損失所有已繳之保費及利益價值。
市場風險
此計劃之紅利金額(如有)主要根據投資回報、理賠款項、保單持續率、營運開支及稅項而釐定;而積存年利率則主要根據其投資表現及市況而釐定,因此紅利金額(如有)及積存年利率並非保證,而且會隨時間而改變。實際派發之紅利及積存年利率或會高於或低於保單簽發時所預期之金額及數值。
通脹風險
當檢視保險計劃建議書內所列出的價值時,應留意未來生活成本很可能因通脹而上調。
重要保單條款
「自殺」條款
若受保人在保單繕發日或復效日(以較遲者為準)起一(1)年內自殺身亡,無論自殺時神志清醒與否,香港人壽於扣減任何欠款後只無息退還已繳交之保費予受益人。若保單曾辦理復效,香港人壽只退還由復效日後所繳交之保費。
除非另外註明,本條款不適用於任何附加於保單之傷殘、意外或住院附加保障。
「不持異議」條款
除(i)欠繳保費、(ii)蓄意欺詐或(iii)根據年齡及/或性別的錯誤陳述條款所列明之年齡及/或性別的錯誤陳述外,自保單繕發日或復效日(以較遲者為準)起計在受保人生存期間持續有效達兩(2)年後,香港人壽不得對保單之有效性有所異議。若保單被香港人壽解除,所有已繳交之保費均不予發還。
除非另外註明,本條款不適用於任何附加於保單之傷殘、意外或住院附加保障。
「自動失效」條款
在下列的情況下,此計劃將自動失效:
- 受保人身故;或
- 當此計劃期滿或退保;或
- 根據基本條款所列明,超過寬限期仍未繳足保費,除非自動墊繳保費條款適用;或
- 當保單之欠款相等於或超逾承保表內所列明之保證現金價值;或
- 根據自動墊繳保費條款所列明,若承保表內所列明之保證現金價值扣除欠款(如有)後之金額少於維持保單至下一個保費到期日所需之保費。
其他
保險費用
此計劃是包含儲蓄成份的保險計劃。部份保費用作繳付保險及相關費用(如有)。
保單費用
此計劃之部份保費用作繳付保單費用,現時之保單費用為每年港元240 / 美元30。
冷靜期
若 閣下對保單不滿意,閣下有權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並獲退還已繳付香港人壽的保費原額及保費徵費(以繳付貨幣計算),惟不附帶任何利息。閣下需將已簽妥的書面通知於冷靜期內 (即由保單交付保單權益人或其代表後或將冷靜期權益通知書 (通知已經可以領取保單和「冷靜期」的屆滿日) 發予保單權益人或其代表後起計二十一天,以較先者為準) 送達香港皇后大道中一百八十三號中遠大廈十五樓 - 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冷靜期結束後,若 閣下在期滿前取消保單,預計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如適用)可能少於 閣下的繳付保費總額。
紅利
香港人壽釐定可分配盈餘,並以紅利方式分配。紅利會根據保單條款及細則而釐定及分派,並且遵守有關立法及監管機構之要求,以及有關精算標準,另外,某些類別的保單可於保單終止時獲得終期紅利。
可分配盈餘主要根據投資回報、理賠款項、保單持續率、營運開支及稅項而釐定,因此紅利金額並非保證,而且會隨時間而改變。實際派發之紅利或會高於或低於保單簽發時所預期之金額。提取紅利將降低保單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
提取現金保障收益
提取現金保障收益(包括但不限於保證儲蓄現金(如有)及每月入息(如有)等)將降低保單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
保單貸款
若此計劃已具有保證現金價值,保單權益人可於保單有效期內將保單抵押並轉讓予香港人壽以申請借貸。任何保單之貸款,其利息會由貸款日開始以香港人壽當時所公佈之利率每日複式計算,保單貸款的年利率並不保證,香港人壽有權不時作出更改。貸款連同所有利息將成為保單欠款的一部份。利息應於貸款日隨後每個保單週年日繳交。若保單之欠款相等於或超逾承保表內所列明之保證現金價值時,保單即自行終止。任何保單貸款及其利息將會減少保單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
於入息期生效日或以後,任何保單貸款申請將不獲接受。
非受保障存款
此計劃並不等同,亦不應被視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此計劃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銷售及產品爭議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及永隆銀行有限公司 (「委任保險代理商」) 為香港人壽之委任保險代理商,而有關保險產品是香港人壽而非委任保險代理商的產品。對於委任保險代理商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 (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委任保險代理商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人壽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香港人壽與客戶直接解決。
以上資料只作參考用途,並只適用於香港境內。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如以上資料及保單有任何差異,以保單為準。保單副本可應要求提供。閣下於投保前,可參閱保單內容及條款,亦可於作出任何決定前先咨詢獨立及專業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