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筍」保費折扣優惠券
承保機構 : 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 :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 :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至筍」保費折扣優惠券
透過香港人壽不時舉辦之指定推廣活動,客戶可享「至筍」保費折扣優惠券乙張(優惠劵可以轉讓)。客戶憑券於任何一間香港人壽之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投保指定的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並符合有關優惠(定義見下)之條件,包括(i)基本計劃之首年年度化保費不少於港元18,000或等值及(ii)保單獲成功繕發,可獲享港元1,000或等值之保費折扣。上述保費折扣優惠由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提供。
此優惠券適用於投保下列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基本計劃:
- 「悅月豐盛」儲蓄保險計劃(5年繳付)
- 「創富未來」多元貨幣計劃 (2年/5年/10年繳付)
- 「家・創健」危疾保險計劃 (10年/20年繳付)
- 「家・創富」儲蓄壽險計劃 (5年/10年繳付)
- 「十全十美」終身保
- 「享譽」醫療計劃
有關保險計劃之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請參閱相關產品分頁。有關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完整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相關保單。有關計劃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相關人壽保險產品小冊子。客戶於投保任何人壽保險計劃前,應詳閱及明白保單內容及條款,亦應於作出任何決定前先咨詢獨立及專業的意見。
「至筍」保費折扣優惠券之條款及細則:
- 「至筍」保費折扣優惠券 (「優惠券」)適用於有效期內於任何一間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香港人壽」)之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投保任何一份香港人壽之指定的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而該投保必須符合以下之條件,包括:(i)基本計劃之首年年度化保費不少於港元18,000或等值及(ii)保單獲成功繕發。符合以上條件,客戶可獲享港元1,000或等值之保費折扣優惠。
- 此優惠券只適用於投保下列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基本計劃,而相關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將不定時更新,均以此香港人壽網頁為準:
- 「悅月豐盛」儲蓄保險計劃(5年繳付)
- 「創富未來」多元貨幣計劃 (2年/5年/10年繳付)
- 「家・創健」危疾保險計劃 (10年/20年繳付)
- 「家・創富」儲蓄壽險計劃 (5年/10年繳付)
- 「十全十美」終身保
- 「享譽」醫療計劃
- 港元以外之保單貨幣將以下列兌換率計算其等值之保費或保費折扣金額,並以四捨五入之方法調整為整數:
保單貨幣(以1為單位)
澳元
加元
歐元
英鎊
紐元
人民幣
新加坡元
美元
兌換率(港元)
5
5
8
10
5
1.1111
5
8
例如:港元18,000之首年年度化保費相等於澳元3,600之首年年度化保費。
- 優惠券之有效期已列明於優惠券之正面蓋印。
- 優惠券不適用於任何附加保障。
- 首年保費折扣金額將根據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保單貨幣單位計算。
- 客戶可於投保時繳交淨保費(即扣除保費折扣金額後之保費)。
- 若客戶於首個保單年度內作出任何更改,而導致未能符合獲享首年保費折扣之要求,香港人壽有權撤銷客戶所享之首年保費折扣,而該客戶同意於被要求時向香港人壽退回已提供之首年保費折扣金額。
- 優惠券可以轉讓,但不能重覆使用。影印本、塗污、刪改或損壞之優惠劵均屬無效。
- 每張投保申請書只能使用一張優惠券而同一張成功投保保單只能享用優惠券之首年保費折扣一次。若客戶取消投保申請、於冷靜期內取消保單或其後退保,相關優惠券將不獲重發。
- 除特別註明外,使用優惠券之保單可同時享有香港人壽其他優惠。
- 優惠券必須連同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投保申請書一同遞交至香港人壽。
- 在任何情況下,優惠券均不得作現金使用、兌換現金或其他服務或禮品。
- 香港人壽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優惠券,以及修改任何優惠券之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對客戶作出預先通知或為此提供原因之權利。為免疑慮,如相關保單於優惠券更改、暫停或取消前繕發,所享之保費折扣則不受影響。
- 有關人壽保險計劃詳情、內容、條款及細則,客戶須參閱香港人壽網站之產品分頁、保險計劃的相關保單內容、保險計劃建議書、產品小冊子及其他相關文件。本推廣只敘述保費折扣詳情,並未提及有關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任何保障範圍、不保障範圍、風險披露、內容、條款及細則。客戶於投保含有保費折扣之任何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前,必須閱讀、完全明白並接受其保單及建議書之任何保障範圍、不保障範圍、風險披露、內容、條款及細則。
- 優惠券及其相關條款及細則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境內及受香港法律所規管。
- 如本優惠券之中文及英文版本在內容上有任何歧義或抵觸,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人壽保留最終決定權。
銷售及產品爭議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 為香港人壽之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而有關人壽保險產品是香港人壽而非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的產品。對於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 (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人壽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香港人壽與客戶直接解決。
如欲查詢有關優惠詳情,請致電香港人壽客戶服務熱線2290 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