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易」(優越)儲蓄壽險計劃 - 客戶優惠

承保機構 : 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 :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自在賞2025」客戶優惠 -「致富易」(優越)儲蓄壽險計劃客戶優惠內容

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可享首年保費折扣及預繳保費折扣
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包括首尾兩日)

 

首年保費折扣

客戶於推廣期2內成功投保由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香港人壽」)承保之以下指定的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並符合有關優惠之保費要求及其他條件,可獲享下列指定的基本計劃之首年保費折扣11

優惠列表 (I)
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
首年保費12
基本計劃之
首年保費折扣11
  港元 美元 人民幣  

  • 「致富易」(優越)儲蓄壽險計劃
100,000 – 249,999 12,500 – 31,249 90,000 – 224,999 7%
250,000 – 1,499,999 31,250 – 187,499 225,000 – 1,349,999 9%
1,500,000 – 2,999,999 187,500 – 374,999 1,350,000 – 2,699,999 11%
3,000,000 或以上 375,000 或以上 2,700,000 或以上 13%

 

預繳保費折扣

客戶於投保投保「致富易」(優越)儲蓄壽險計劃時全數繳付首年保費及第二年保費,及保單獲成功繕發,除可享上述首年保費折扣外,更可於第二個保單年度獲享下列相應的基本計劃之預繳保費折扣。

優惠列表 (II)
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
保單貨幣
第二個保單年度之
基本計劃之預繳保費折扣
  • 「致富易」(優越)儲蓄壽險計劃
港元/人民幣 4%
美元 5%

 

於繳交首年保費時,可預先將第二年保費及預繳保費徵費(如有)同時存入備用保費戶口。備用保費戶口內的金額將不會獲發利息及不接受部份或全數提取。為免存疑,此備用保費戶口並不等同於銀行的儲蓄戶口。客戶按此推廣預繳予香港人壽之保費乃非受保障存款及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條例(第581章)下的存款保障計劃之保障。

以上的例子假設整個保單年期內沒有保單貸款,沒有作部份退保及按時繳付所有保費。以上例子僅供參考,實際的保費及詳情,請參閱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保險計劃建議書。

有關保險計劃之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請參閱相關產品分頁。有關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完整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相關保單。有關計劃及風險披露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相關人壽保險產品小冊子。客戶於投保任何人壽保險計劃前,應詳閱及明白保單內容及條款,亦應於作出任何決定前先咨詢獨立及專業的意見。

「自在賞2025」客戶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適用於「致富易」(優越)儲蓄壽險計劃客戶優惠之摘錄)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由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香港人壽」)提供之「自在賞2025」客戶優惠包括「致富易」(優越)儲蓄壽險計劃客戶優惠 (「優惠」)。優惠之推廣期為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為符合獲享優惠之資格,任何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投保申請書必須於相關推廣期內簽署及遞交。
    3. 除另有註明外,優惠適用於所有客戶。
    4. 除另有註明外,享有優惠之保單不可同時享有香港人壽其他優惠。

    5. 香港人壽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優惠,以及修改任何有關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對客戶作出預先通知或為此提供原因之權利。為免疑慮,如合資格保單於優惠更改、暫停或終止前繕發,所享之優惠則不受影響。

    6. 有關人壽保險計劃詳情、內容、條款及細則,客戶須參閱香港人壽網站之產品分頁、保險計劃的相關保單內容、保險計劃建議書、產品小冊子及其他相關文件。本推廣只敘述優惠詳情,並未提及有關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任何保障範圍、不保障範圍、風險披露、內容、條款及細則。客戶於投保含有優惠之任何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前,必須閱讀、完全明白並接受其保單及建議書之任何保障範圍、不保障範圍、風險披露、內容、條款及細則。

    7. 優惠及其相關條款及細則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境內及受香港法律所規管。

    8. 如本推廣之中文及英文版本在內容上有任何歧義或抵觸,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9.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人壽保留最終決定權

      有關首年保費折扣之條款及細則:

    10. 受限於一般條款及細則及本指定條款及細則,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客戶將可享優惠列表(I)中所示相應的基本計劃之首年保費折扣(「首年保費折扣」):(i)於推廣期內成功投保指定的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ii)基本計劃之首年保費不少於優惠列表(I)所訂明之相應金額(視情況而定);及(iii)保單獲成功繕發。

    11. 首年保費折扣不適用於任何附加保障。

    12. 若首年保費並非為整數時,將以四捨五入之方法調整為整數,以作計算客戶所享之首年保費折扣金額。

    13. 首年保費折扣金額將根據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保單貨幣單位計算。

    14. 客戶可於投保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時繳付淨保費(即扣除保費折扣金額後之保費)。

    15. 若客戶於首個保單年度內作出任何更改,而導致未能符合獲享首年保費折扣之要求,香港人壽有權撤銷客戶所享之首年保費折扣,而該客戶同意於被要求時向香港人壽退回已提供之首年保費折扣金額。

    16. 首年保費折扣不適用於冷靜期內取消之保單。在該情況下,客戶可獲退還已繳付香港人壽的保費原額(不包括保費折扣金額)及保費徵費(兩者均以繳付貨幣計算),惟不附帶任何利息。

    17. 首年保費折扣不能轉移至其他保單及兌換現金,亦不適用於現有保單的續保保費

      有關預繳保費折扣之條款及細則:

    18. 受限於一般條款及細則及本指定條款及細則,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客戶可於第二個保單年度獲享優惠列表(II)中所示相應的基本計劃之預繳保費折扣(「預繳保費折扣」):(i)於推廣期內成功投保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ii)於投保時全數繳付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首年保費及第二年保費;及(iii)保單獲成功繕發。

    19. 第二年保費必須與首年保費及保費徵費(如有)一併繳交。

    20. 如客戶於任何一個保單年度內作出任何更改,而導致未能符合獲享預繳保費折扣之要求,香港人壽有權撤銷客戶所享有之預繳保費折扣,而該客戶同意於被要求時向香港人壽退回已提供之預繳保費折扣之金額。

    21. 為符合獲享預繳保費折扣之資格,於繳交首年保費時,必須將第二年保費及預繳保費徵費(如有)同時存入備用保費戶口。備用保費戶口內的金額將不會獲發利息及不接受部份或全數提取。如日後因任何法規之改變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業監管局所收取之保費徵費金額有任何變動,香港人壽將視乎情況退回多餘之預繳保費徵費,或向閣下追討尚欠之金額。

    22. 預繳保費受備用保費戶口之運作規章規限,詳情請參閱「備用保費戶口申請書」內之運作規章。

    23. 為免存疑,備用保費戶口並不等同於銀行的儲蓄戶口。客戶按此推廣預繳予香港人壽之保費乃非受保障存款及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條例(第581章)下的存款保障計劃之保障

匯率風險

若保單的貨幣並非本地貨幣,閣下須承受匯率風險。匯率會不時波動,閣下可能因匯率之波動而損失部分的利益價值,而往後繳交的保費(如有)亦可能會比投保時保費為高。

流動性風險/ 長期承諾

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的設計是供持有至滿期日/到期日。閣下若在滿期日/到期日前終止保單,或會損失已繳之保費。閣下應全數繳付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的整個保費繳付期內之保費。若停止繳付保費,可能會導致保單失效及損失已繳之保費。

發行人的信貸風險

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由香港人壽發行及承保。閣下將繳付的保費會成為香港人壽資產的一部份,閣下及 閣下的保單須承受香港人壽的信貸風險。在最壞的情況下,閣下可能損失所有已繳之保費及利益價值。

市場風險

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紅利金額(如有)主要根據投資回報、理賠款項、保單持續率、營運開支及稅項而釐定,因此紅利金額(如有)並非保證,而且會隨時間而改變。實際派發之紅利或會高於或低於保單簽發時所預期之金額及數值。

通脹風險

當檢視保險計劃建議書內所列出的價值時,應留意未來生活成本很可能因通脹而上調。

非受保障存款

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並不等同,亦不應被視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銷售及產品爭議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 為香港人壽之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而有關人壽保險產品是香港人壽而非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的產品。對於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 (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委任持牌保險代理機構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人壽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香港人壽與客戶直接解決。

如欲查詢有關優惠詳情,請致電香港人壽客戶服務熱線2290 2882。